中國將制定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》 | ||
儘管這一計劃被中國媒體稱為是北京當局貫徹落實"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"的憲法原則的重要舉措,但人們普遍期盼的還是如何在實踐中保障中國公民的人權。 據新華社報道,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》將通過全面系統地制定、落實促進和保障人權的工作目標及措施,進一步改善中國人權狀況,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。 報道還說,該計劃的內容將涉及完善政府職能,擴大民主,加強法治,改善民生,保護婦女、兒童、少數民族的特殊權利,提高全社會的人權意識等與人權相關的各個方面。 中國共產黨執政後,在1954年的第一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中,以"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"專章規定了中國公民在政治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和人身等方面的權利。 但直到2004年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才通過憲法修正案, 正式把"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"納入憲法。 現在計劃中的這一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》是中國第一次準備把有關憲法原則落實到實踐中。 中國的人權狀況在國際上不斷受到西方國家和人權組織的批評﹔ 在國內,近年來由於全民人權意識的提高,民間尤其是法律界和知識界提出改善人權的呼聲也越來越高。 中國政府在1998年10月簽署加入《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,但是到現在還沒有得到全國人大的批准,不能在中國實施。 因此這一即將制定的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》在什麼時候和在多大程度上能付諸實現,才是各界最關注的問題。 | ||
--
kindrobin23
文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